卖羊肉挣180元被罚10万元,到底冤不冤?

时间:2025-04-05 08:11:35 转载源:科技新知网 作者:柳影 点击:3212次

记得去年福建福州的陈老伯因贩卖不合格“芹菜”获利14元被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10万,陈老伯‬因无力‬缴纳‬“高‬额”罚款‬被‬当地‬市场监管局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一审‬裁定不准予强制执行陈老伯‬的‬罚款‬后‬市场监管局还‬提出复议申请,‬二审法院裁定驳回,维持了原裁定。这则新闻播出后多少网友为此感到愤愤不平,连央视也报道追问:这样的处罚合理吗?然,这类事件并非个‬例,2022年黑龙江大庆市商家进价1.2元土豆卖2元被罚30万,还有2023年吉林舒兰市的村民田老汉杀自家猪卖掉1斤2两收入30元,被罚款10万元!如今,类似这样的案例又再次上演、并冲上热搜!据多家媒体报道,江苏盐城一农民卖羊肉被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出10万罚单,并没收羊肉及违法所得180元!卖羊农民表示不服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而法院判决认定:执法部门量罚得当,驳回诉求!那么这10万到底该不该罚了?是“小过重罚”还是罪有应得?‬关于事情经过事要从去年11月说起,江苏盐城大丰区长安村的村民顾某因自己得了癌症,急需资金进行治疗,顾某便想把家中饲养的6头羊卖掉,于是他找到了本村从事羊肉贩卖多年的陈某,希望他能帮忙将羊宰杀并出售。一开始,陈某是拒绝的,不过在顾某的再三恳求下,最终、陈某还是应下了顾某的请求。网传图片,与本文无关2023年11月21日,陈某在市场上出售这些羊肉时,刚好被例行检查的市场监督管理的执法人员查出陈某帮顾某所出售的羊肉没有检疫盖印章,也就是说这批羊肉是未经检疫检验,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尽管陈某向执法人员说明自己是出于帮助身患癌症顾某的善意行为,但执法人员也是依法依规办事,将陈某所贩卖的和羊头、羊肉全部没收,并下达了处罚通知,没收违法所得180元,罚款130180元!这样的处罚对陈某来说犹如晴天霹雳!陈某说,自己家中老人患有淋巴癌,为了给老人治病家里早已掏空积蓄,而且还负债累累,如今又面临这十多万的罚款,这无疑是雪上加霜!后来,执法人员将这批羊肉没收后拿去送检,检测结果证明羊肉符合相关标准,又考虑到陈某家庭困难和羊肉检查合格等原因,故而将罚款调整为10万元。但陈某对此处罚依然表示不服,他认为自己虽然违反了相关法律,但并未造成任何不良影响,且处罚金额过大,对自己的生活造成了巨大压力。因此,他向当地法院提起了诉讼,希望从轻处理!2024年5月6日,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在审理此案后认为当地市场监督执法部门量罚得当,驳回了陈某的诉讼请求。陈某对此判决不服,再次向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希望能得到更公正的裁决!2024年12月24日下午三点,该案二审开庭公开审理,庭审现场,陈某的陈述情真意切,他反复强调自己的初衷是为了帮助身患重病的顾某,并无违法的主观故意。目前,该案二审尚未作出判决,而当初求陈某帮忙卖羊的顾某因癌症已然离世,这可能是他闭眼前最惦记、最放心不下的事吧……‬网友热议陈某的遭遇引发许多网友的同情,但也有很多网友认为食品安全,责任重于泰山,该罚!同情陈某的网友觉得这就是“小过重罚”,并提出了国家已三令五申不准小错重罚,要兼顾承受力!希望执法部门把更多精力放在食品安全,假冒伪劣产品上!更有过激的网友甚至说:这是用最小的权作最大的恶,为何为难底层的老百姓?认为该罚的网友提出,食品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凡事涉及食品安全就要重罚!值得一提的是,有网友查询到盐城市连续几年都是江苏省罚款排名第一的城市,看来盐城市的执法力度确实很强,给他们的执法人员点赞‬写在最后法律的威严不容侵犯,但法律的实施也应该充满人情味。老百姓所希望的执法部门在处理类似案件时,能够更加灵活地运用法律条款,结合实际情况作出合理判断,让法律即有威严,又不失温情!毕竟,法律的目的不仅仅是惩罚,更重要的是引导人们走向正确道路,维护公平与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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